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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夜沸騰的詩,繞身而上,星雲僅用七日曝曬,令窒息的吻,落成鹽田。我典藏鱗片,暗製一付肩胛骨,醃過的愛,卻站立不了。深邃的夢境底,水霧滾滾。你註定是日耳曼的火炬,曠野徐行的王蛇。
日耳曼的吻,不像巧克力,像有些辛辣刺喉的酒。如果將它取個酒名,可能是:好戰的率真,強韌的遷徙。或者,它更像是旅人在沙漠中行走多日,終於發現了一罈水,可是那罈水卻置於獅子的骸骨中。
如果愛情中的吻,有激越浪漫、綿長溫柔、珍惜呵護、瘋狂嫉妒的多種走向,那麼,「親吻」應有更多的層次。我覺得被迫逃亡的異鄉人,終於返回祖國,情難自己地屈膝一跪,親吻土地時,那一吻,是具有最深沈、最豐沛的情感強度與深度,甚至堪稱莊嚴。
寫的時候,一直想起《羅麗泰》書中的一段話:「我唯一違反本性的怨恨,是我不能把羅麗泰的身體內部翻出來,好讓我的唇貪婪地吻遍她年輕的子宮,陌生的心,珍珠色的肝,烏賊卵般的肺,清秀的雙生腎臟。」這是我讀過最瘋狂、最將愛慾赤裸的哀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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